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培养学生综合技能、全面素质与适应社会的重要环节,是实现高校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,为了加强对我院学生毕业实习的管理,全面提高毕业实习的质量,根据《太原科技大学关于学生实习的暂行规定》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实习大纲的制定
各专业的实习大纲由各专业教研室讨论制定。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实习大纲,实习大纲应包括:实习目的与要求、实习地点选择(系实习基地、教师推荐单位、学生签约单位及用人单位等)、实习方式(参观、操作、查阅资料等)、实习内容(根据实习单位特点执行)、实习报告要求与作业、实习成绩的考核、实习时间等。
二、实习地点的选择
1.所选实习地点应能满足实习要求。
2.应本着勤俭节约、就近就地的原则,选择实习地点。
3.各专业要逐步建立稳固的实习基地,使实习不断积累经验,不断提高效果。
4.新建或更改实习地点需经过学院审批。
三、实习计划的制定
1.各专业的实习计划由各专业教研室讨论制定。各专业要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和实习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习计划,在实习前一周报学院审批,并将实习大纲、实习计划发给学生。
2.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:专业年级、人数、实习性质、指导教师、实习时间的安排、实习地点的安排、实习内容、实习的方法与步骤、实习纪律。
四、实习方式
毕业实习分分散实习与集中实习两种。
集中实习:在和实习单位联系争得同意后,报学院审核批准,以专业班级集中组织到实习单位实习,指导教师跟班指导。
分散实习:允许学生将学校制订的实习大纲送交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,实习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接纳实习的前提下,委派一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该生的实习指导工作。需要分散实习的同学,需填写《太原科技大学菲律宾ABG欧博网毕业生校外实践表》,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,实习时间为三周,实习结束后,将毕业实习报告交到教研室。
五、指导教师的职责
1.指导教师应由理论知识深厚、实践经验丰富、工作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担任。原则上每个班应配备两名实习指导教师。
2.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,并在实习前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,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、实习计划,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、任务、方法、考核办法等,向学生介绍实习单位的生产情况和在实习中应注意的问题,提出实习要求,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,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3.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;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,定期向院、系及实习单位汇报。
4.严格按照毕业实习计划要求,亲临实习现场,认真指导学生实习,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,并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,检查学生的实习笔记及实习报告,确保每位实习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。
5.具体负责实习经费的开支,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,做到专款专用;
6.组织学生做好毕业实习总结报告、批阅实习报告,评定实习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。实习结束一周后必须将实习成绩送交学院。
7.实习结束后的两周内,写出指导实习的总结报告(实习总结提纲见附件一),及时向教研室和学院汇报实习情况。
五、实习纪律
1.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,服从带队教师的安排,有计划、有组织地实习,不得单独行动,维护实习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。
2.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,须事先写出申请报学院审核并作出具体研究。实习过程中,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不得迟到、早退,有事请假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,否则,擅自离岗者,按旷课处理。虚心向工人、技术人员学习,主动加强团结合作。
3.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、劳动纪律,爱护劳动工具、仪器设备,保证实习安全,学生违反纪律,不服从带队教师安排,带队教师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并有权停止其实习。
4.学生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,做好笔记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实习报告。无故不按时缴毕业实习报告和实习作业的,其成绩按不及格论。
5.凡参加毕业实习的时间不足毕业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,不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。
六、实习成绩考核
学生按实习大纲要求,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能参加实习成绩的评定。实习成绩的评定要结合学生平常实习态度、独立工作能力、报告完成的质量及实习中进行的必要考核(口试、笔试、实际操作等)成绩,参照学生实习成绩考核参考标准(见附件二),按五级分制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综合评定实习成绩。
凡未参加实习或缺勤实习在1/3及其以上者,必须按本次实习大纲要求重新补实习。实习不及格者,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论处。补实习或重新实习不及格者,毕业时作结业处理。
七、其他
本规定的解释权属院教学指导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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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